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接学校办公室通知,现将劳动节期间研究生放假时间通知如下:
5月1日(星期日)放假、停课。4月24日(星期日)、4月30日(星期六)、5月7日(星期六)按课表执行,5月2日(星期一)-5月4日(星期三)正常上班、上课。
请各学院及教学部门通知有关研究生任课教师和2021级学术型研究生根据此通知安排协调好有关教学工作,如需补课,请到我处备案。2019级和2020级全体研究生以及2021级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根据各培养单位关于劳动节放假时间的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