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接学校办公室通知,现将“清明节”期间研究生放假时间通知如下:
2022年4月3日-4月5日放假、停课。4月2日(星期六)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
请各学院及教学部门通知有关研究生任课教师和2021级学术型研究生根据此通知安排协调好有关教学工作,如需调停补课,请到我处备案。2019级和2020级全体研究生以及2021级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根据各培养单位关于“清明节”放假时间的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22年3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级研究生专业课考试、教学实践考核以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催交2022届拟毕业研究生学籍归档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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