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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开题查新的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9日 14:2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医研2020〕29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避免重复国内外已有的研究工作,现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开题之前就拟定的学位论文选题进行科技查新,具体规定如下:

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开题前,需填写《科技查新委托单》(见附件),由湖北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湖北分中心”进行开题查新。查新范围原则上为国内外查新,并由文献检索中心出具《科技查新报告》。

《科技查新报告》作为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必备材料,如通过查新发现拟选课题缺乏新颖性,研究生应重新选题,并重新办理查新。开题报告会上,博士研究生查新报告提请开题评议组审议。

博士研究生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应提交《科技查新报告》。对未按本规定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查新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科技查新报告》必须附在开题报告中,毕业前作为毕业材料进行归档。

查新费用按照检索中心相关费用标准支付,重新查新应重新缴费。

本规定适用于2020年及此后入学的学术学位型博士研究生同时废止关于学术学位型博士研究生开题查重的相关规定。专业学位型博士研究生及2019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自行选择是否进行开题查新工作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科技查新委托单》

 

 

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6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