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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鄂政办电〔2023〕26号)精神,接学校办公室通知,现将2024年“清明节”期间研究生放假时间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4月5日(星期五)的课调至4月7日(星期日)。
请各学院及教学部门通知该期间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安排协调好有关教学工作,如需补课,请到我处备案。2021级和2022级全体研究生以及2023级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根据各培养单位关于“清明节”放假时间的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日